公路造价师
2016公路造价师理论与法规知识点申请与审批
日期:2015-04-25 13:47
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途经公路沿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必要时可转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协调。

  (二)跨地(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三)在本地(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超限运输的,由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第七条 承运人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超跟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时,除提交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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