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的公告
日期:2015-09-11 09:33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等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并且该项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5年8月13日8月14日(工作时间);
(二)地点:郴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与外国专家管理科(办公地址:郴州市苏仙北路市委院内综合楼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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