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0-13 14:07
2015年度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按照《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的规定,设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我省二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首次考试将于今年12月19日日举行。为做好有关考试工作,现将二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考试地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市。
二、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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