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0-13 14:07
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七、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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