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
各地考试

当前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事业单位招考 » 正文

2016辽宁省丹东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时间:2015-12-05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网 浏览次数:26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6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

  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6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没有特殊要求的,均为18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1年1月1日(含)至1998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两年以上”均为“两年(含)及以上”。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应为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4、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能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有社会工作经历的2014、2015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证书的,报考人员持有的证书须为2016年7月31日前发放的。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报考人员具有某地区户籍的,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现役军人、报名时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前资格初审时间和地点
  1、报名前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30时;2015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11:30时。
  双休日不休息,正常受理报名前资格初审。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至少两人组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1、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及村级党组织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材料内容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2、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考核考察对象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再审。
  考察不合格或资格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放弃聘用的,不予递补。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举报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在公开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丹人社发[2011]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发布后,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2016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给予全程监督。对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如有“因人画像”、“因人设岗”、“量身定做”、“萝卜招聘”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希望知情人士于2015年12月9日以前,以电话、亲访的形式向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问题要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并留有24小时畅通的联系电话。凡是有线索和证据的举报,我们都将认真查处,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举报电话及传真: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5-3192313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0415-2129022

©2015 hxp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3002816号-1
华夏培训网唯一网址www.hxpx.com